2023-2024学年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SPEIT院长奖(集体奖)申请工作现已启动。
SPEIT院长奖评选范围为:面向我院全日制在读学位学生团队(含海外双学位及短期交流交换学生团队),名额每年不超过2个。获得SPEIT院长奖(集体奖)的团队,每组奖励人民币4万元。
原则上同一学制内获得SPEIT院长奖(含集体奖)的同学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对于获奖个人及团队,学院在全院范围给予表彰。
申请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留学生热爱中国,有一定的汉语基础、对中国文化有一定的了解;
2.遵守宪法、法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 SPEIT院长奖(集体奖)申请条件:
1.团队成员需共同在(上一学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科研科创、创新实践、体育竞赛、文化传播、组织管理、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至少一方面的突出的表现或成绩(团队中个人取得或与非本团队成员共同取得的成果不得用于集体奖评审),团队成果须署以本学院名称。
2.团队成员不少于三名,同时申请SPEIT院长奖(集体奖)的团队主要负责人及至少50%及以上的团队成员须为我院全日制学位生;申请SPEIT院长奖(海外集体奖)的团队50%及以上的成员需在申请学年中,至少有一学期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学习并正常履行培养计划。
除上述方面,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优秀表现,在各领域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也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评,如有重要突出贡献可破格评选。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
2.参评学年内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通报批评;
3.参评学年内违反学业诚信守则;
4.参评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
5.无特殊情况,一学期修读课程少于15学分者(本条仅适用于本科生前三年);
6.超出基本修业年限;
7.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等相关活动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者;
8.其他应取消申请资格的情况。
评审流程:
评选采用个人自主申请、学院初审和学院终评的评选方式,即申请人自行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提交申报材料、经学院初审后,学院根据当年申报情况择优开展终评。评选后名单经公示,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审核。
申请材料:
1、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SPEIT集体奖汇总表(附件2);
2、团队在科研科创、创新实践、体育竞赛、文化传播、组织管理、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的项目材料、成果、表彰、媒体宣传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以上材料打包提交至studentaffairs.speit@sjtu.edu.cn,压缩包及邮件标题命名为:SPEIT集体奖申请+姓名。申请阶段均为电子材料,后续纸质材料准备及答辩安排请等待具体通知。
申请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24:00前。申请期间如有问题和困难,如材料不全等,请及时与张雪洁老师联系。
相关附件: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SPEIT院长奖评审细则
附件2: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SPEIT集体奖汇总表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学金评选不兼得原则